7月12日下午,黄岩沙埠发生溺水事件,两名女子玩水时溺亡。
7月12日下午2时许,院桥派出所接到报警称,院桥沙埠廿四横的溪坑里有人落水。警方与医护人员赶到现场后,立即展开救援。该两名溺水女子,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据悉,该两名溺水身亡女子李某、刘某,皆为云南籍。据死者同行朋友所述,李某、刘某在水潭里玩水时溺水而亡。
7月10日下午,宁溪也发生了一起游泳溺水事件,死者是名游泳能手,在宁溪通往上郑的溪流中发生意外。
警方提醒,如果发现有人溺水,首先要大声呼救,叫更多的人来帮忙。要是溺水人离岸边不远,可以就近寻找绳子或竿子把人拉上岸,也可以将衣服连在一起当作绳索。需要下水救溺水的人的时候,一定要大声告诉他,不要惊慌,有人在救你。
另外,营救的时候最好绕到溺水者的身后,千万不要迎面施救,那样可能被溺水者抱死。施救的时候用手托起溺水者,尽量让他呼吸空气,然后将其向岸边推。
对于意外落水,警方还提醒大家,落水时,不要惊慌失措而手脚乱蹬,这会使身体下沉更快,迅速引起窒息。应该屏住呼吸,放松肢体,尽可能保持头向后仰、面部朝上的仰泳体位,使口鼻露出水面,有节奏、缓慢地一呼一吸。稍作休息调整后呼救,保存体力,浮于水面等待救援。
一旦游泳时抽筋,应先向同伴或其他游泳者呼救,同时马上停止游泳,立即上岸,并对抽筋部位进行按摩。
最后,再教您一招,等待救援时,学会“水母漂”,可能会救你一命:
吸气后全身放松俯漂在水面,四肢自然下垂,似水母般静静漂浮,待需要吸气时,双手向下向外压划水,顺势抬头吐吸气,随即低头闭气恢复漂浮姿势。而四肢乱动,拼命挣扎,大喊大叫,会浪费体力、导致溺亡。
快人快语
溺水丧钟缘何敲不醒大众的心
昨天,黄岩沙埠又发生一起溺水事件!两名年轻女子在水潭里玩水时溺亡。而此前两天,黄岩宁溪刚刚发生一起溺水事件,据说死者还是一名游泳能手。差不多同个时间段左右,温岭也发生一名小孩溺水事件。再往前,7月第一天,暑假伊始,椒江章安街道发生一起小孩溺亡事件。一场又一场因游泳而起的溺亡悲剧,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或成人或小孩,瞬间而逝,怎能不令人痛彻心扉!怎能不令人无比惋惜!
有人说,意外总是难免的,然而面对每年夏天高温时节这样接二连三的溺水事件,尤其是小孩溺水事件,这样一句“意外总是难免的”是不是太冷漠了,不能抚平所有那些伤痛的心了?也有人说,不管如何预防,每年这个时候总是会有小孩溺亡的,这也是难以杜绝的,这句话乍一听,似乎有些道理,然而这不也是一句丧气话?同样难以告慰逝者的在天之灵,难以安慰所有希望溺亡事件永不再发生的人!
痛定思痛,细思这几年我们的政府有关部门、街道乡镇、教育系统、学校,关于防溺水事件的工作做得不可谓不多,河边、溪边、山塘水库边竖上了一块块禁止游泳的告示牌,放暑假时,学校向学生发放了安全告知书,家长也签了字,有的学校甚至向所有家长发了防溺水短信,此外,我们的媒体关于防溺水的报道也不可谓不多,就在上周五,本报热线版就针对刚发生的溺水事件做了一期如何用正确方法急救溺水患者的报道,昨天,听到兄弟部门又开始在策划如何防止溺水的服务性报道。然而,社会各界看起来不遗余力的工作,似乎对预防溺水事件的收效并不明显。那么,这个时候,我们不禁要问,是我们的工作做得不够好不够到位吗?
一起起溺水丧钟缘何敲不醒大众的心呢?
在我看来,不是我们的工作做得不够好,不是媒体宣传得还不够,相反,即使以上这些工作再进一步做得更多,也未必一定能真正防住溺水悲剧的发生。那么,面对一起起溺亡事件,我们真的束手无策了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我想,对于有效防止溺水事件,可怕的并不是我们找不到原因看不到问题,真正可怕的是面对发生在别人身上的溺水悲剧,习以为常、视而不见的麻木意识。麻木意识是杜绝溺亡悲剧的真正大敌!
我以为,教育系统、学校、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媒体关于防止溺水的服务工作当然得继续做,而且要做好,然而真正能起到防溺水的关键作用的当属监护人,也即是家长。因而家长务必要扛起这个重任,麻木意识要不得,看到别人的悲剧理所当然觉得不会发生在自己小孩身上这种想法要不得,借口工作太忙小孩照顾不过来由他自己玩的意识要不得。只有所有人从溺水的丧钟中真正汲取教训,把方方面面的工作做到尽善尽美,只有时常在小孩身边的监护人杜绝麻木,时刻警醒自己,时刻向小孩灌输正确的安全意识,时刻尽到监护责任,对小孩的安全状况了然于心,才是釜底抽薪。真正做到这一点,要杜绝溺水悲剧,我想也并非天大的难事。当然,这一办法同样适用成年人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