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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公款频送小礼 “好客”的苗圃场领导挨处分

2018-07-02 08:29:09  来源:365体育官方中文版-台州晚报   作者:郑敏

把公款送礼看成“客气客气没关系”,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近日,我市通报了黄岩区2名干部因违规公款送礼吃喝问题,涉事2人不仅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还自掏腰包退赔了违规送礼吃喝的3万多元集体资金,给全区党员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课。

苗圃场一个多月购买近150箱杨梅

事情还得从去年的农村基层作风巡察说起。2017年9月,黄岩区委第五巡察组进驻新前街道,对该街道杏头村、苗圃场、后洋黄村开展巡察,苗圃场是巡察的第二站。

巡察组进驻后,随即着手查阅该场的财务账册。

2013年7月17日,杨梅每箱110元,共60箱,总计6600元。

2013年7月18日,杨梅每斤18元,共107斤,总计1926元……

查账刚开始,几张标注了购买杨梅的收据就引起了巡察组的注意。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红线早在2012年就已划定,2013年为何还会有大额的水果报销,这后面是否还有其他问题?带着这个疑问,巡察组逐一翻阅了该场2013年以来的财务账册。

查账发现,2013年至2015年,苗圃场购买杨梅、橘子等时令水果花费惊人,其中2013年6-7月份报销的购买杨梅的领据就多达6张,总金额更是高达13490元。如果按照18元每斤,5斤一箱计算,短短一个多月,苗圃场就购买了近150箱的杨梅。此外,账面票据显示,苗圃场还存在公款支付餐费、购买香烟等问题。

场主送点水果土特产“客气客气”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请客送礼现象。”在给巡察办的巡察报告中,巡察组一针见血地指出。

巡察结束后,相关问题线索很快移交到了新前街道纪工委。

根据巡察组反馈的信息,街道纪工委重新逐笔查阅了苗圃场2013年以来的财务账册,并向票据显示的经办人和审批人了解情况。“光账面反映出的违规吃喝、送礼行为就多达33项。”牵头调查的新前街道纪工委书记王少君介绍。

“这些是我们拿去送礼的,也有一些请工作组吃饭了。”

当被街道纪工委约到“清风茶室”谈话时,说起购买杨梅送礼和公款吃喝的事,苗圃场原党支部书记邓某某和场长戴某某很快承认了公款吃喝送礼的事实。

“我心想按照惯例客气客气,给来客送一些土特产,顺便打点下工作关系没什么大不了的。”邓某某交代。带着“客气客气没关系”的想法,2013年至2015年的3年间,邓某某和戴某某大手大脚地花着苗圃场的公款,向来场的“客人”赠送杨梅、橘子等土特产,加上期间的餐费、购烟款,共计花费了32775元。

毕竟人家是为场里做事,除了接待来客时吃了几次工作餐,并没有进个人腰包,是不是该放宽尺度,就此打住?两人的经济状况也都不是很好,既然回忆不起来都送给谁了,那送礼的钱就不用追了吧?事实查清后,有人找到王少君给两人说情,希望放宽尺度,从轻处理。

如果事情就这样过去了,巡察怎么能让老百姓信任,又如何震慑基层蝇贪呢?纪律规矩不能破,苗圃场集体资金的损失更要补。2018年3月,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邓某某和戴某某党内警告处分。

事后,邓某某和戴某某也主动将违规送礼造成的32775元损失退交到了苗圃场集体账户。

这起问题的产生,除了村干部规矩意识淡漠,该场财务监管空白也是重要原因。在对当事干部处分的同时,王少君沟通协调黄岩区农经总站、街道三资管理中心后,结合苗圃场特殊的单位性质,明确把该场的财务纳入街道三资代理监管范围,苗圃场每月的财务账目必须报街道三资代理中心审核、备案,确保集体资金时刻处于街道监管之下。

责任编辑:余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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