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陈某和陆某是一对夫妻,二人在接到执行法官电话后,为逃避执行,快速转移了40余万元银行存款。6月18日,申请执行人曹某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提起刑事自诉,天台法院依法予以受理。陈某和陆某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主动到法院付清了全部执行款。
陈某和陆某是在沈阳经商的天台人。1997年,夫妻俩向曹某借了2万元,约定利息为月利2分。后两人赶赴外地经商,曹某追讨无门,一拖就是20年。2017年,曹某拿着泛黄的借条向天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最后判决,陈某和陆某归还曹某2万元并支付利息。
今年5月,曹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承办法官依法向陈某和陆某发送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电话通知二人尽快履行。陈某和陆某不但中途挂断了承办法官的电话,而且在此后一直拒不接听。法官对两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并立即委托沈阳当地法院冻结陈某和陆某的银行存款,发现账户中40余万元存款已经在第一次电话通话后的第二天被全数转移。
6月18日,申请执行人曹某以被告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天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被执行人陈某和陆某的刑事责任,天台法院立案受理。
“我是陈某和陆某的朋友,他们想到法院来还钱,现在买不了飞机票,怎么办?”得知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又急又怕的陈某和陆某只敢找朋友代为联系天台法院的承办法官。目前,陈某和陆某已到天台法院投案自首,已支付全部执行款加利息共计人民币1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