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推行乡风文明积分制,核心是将“讲卫生”“讲节俭”“讲和睦”“讲奉献”“讲规矩”等内容,进行细化,制定评分标准,做得好加分,做得不好的扣分。村民根据定期累计积分,可以到村里的文明超市兑换餐巾纸、洗手液、电水壶等日用品,并将积分结果与入党、参军、评先等事项挂钩。这个市在坞根镇探索此项制度的基础上,力争两年内实现所有村(居)全覆盖(《台州日报》6月17日)。
在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治理有效、乡风文明、生活富裕”为旨归的乡村振兴进程中,“乡风文明”是精神领域的变迁,看不见、摸不着的,却又仿佛时时感受得到。基层政府采用积分制的办法,将村民的日常行为条分缕析,将无形的东西变有形,将抽象的理念变具体,以正向激励文明行止,反向约束不文明行止。此举在推进乡风文明初始阶段,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不失为乡镇、村居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有力抓手。
乡风文明积分制,与进入新世纪,全国各地一度风行的“道德银行”如出一辙。2001年,湖南长沙一社区就创建了全国首家“道德银行”;2003年底,甘肃兰州也出现了一家“道德银行”;那阵子,我市椒江白云街道也尝试过类似“道德银行”的做法。只要一定范围的人们,积德行善,做任何好事,都可以通过道德委员会的评分,记录在册,像银行存款那样储存起来,定期兑换生活用品。这些不乏创新因子的方式,一开始确乎起到了弘扬正气、彰显美德之功效。但一段时间下来,这些“道德积分银行”并未发扬光大,反而销声匿迹了。
究其不能持久的原因,首先在于道德文明一类的行为,通常不难判断,但其标准只存在于人们约定俗成的主观认知中,缺乏“一把尺子量到底”的客观性,因此在给予某个道德行为赋分时,很容易出现争议。其次,道德文明本身具有强烈的精神性,人们作出道德行为,是出于内心精神性的需求,获得来自他人的赞扬、感谢等也是偏向于精神性奖励。如果掺杂了过多的物质功利因素,人们作出道德性行为的内在动力,不免被削减或“异化”。
“道德银行”也好,“乡风文明积分制”也罢,要赢得可持续的推广、发展,必须厘清人们的道德文明行为,自愿与强制的边界、定量与定性的关系。道德文明的积分制,必须与市场化的“积分兑换”区别开来,前者不能是单纯的商品交易,而是一种对爱心善举的回应与补偿,在社会上起到标杆与示范效应。在积分制设定时,不妨提升道德与文明的“含金量”,体现行为的突出性,避免过于宽泛,并将更多精神性奖励列入激励举措。一个理想的文明社会,人们的行为,被普遍认同,获得尊重和支持,比刻意的物质奖励更重要。在利他中实现利己,在服务他人中实现自我,在自我完善中造福社会,这才是文明行为“盆景”变“风景”,“风景”变“风尚”的美好图景。
时下,积分制在党建、安全生产、环境治理、产业优化等多个领域被广泛应用。譬如仙居县推行农村党员管理“十二分制”,12分被扣光就列入不合格党员;天台给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打分;温岭推行环境文明积分制,按绩效给工业企业打分评级等。这些“积分管理”都基于客观可量化的标准和法规纪律条文,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只要设定科学、严格执行,一定会产生立竿见影并久久为功的成效。而软性、无形的乡风文明建设,采用刚性、有形的积分制助推,要获得可持续的长效,还须借助村规民约的完善,大力推行普法教育。只有通过法律和道德双管齐下,才能建设好民风优良的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