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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与人,谁重要

2018-06-25 10:02:14  来源:365体育官方中文版-台州日报   作者:鞠贵芹

前几天早上,笔者在单位附近走路,不成想一条大狗突然从后面赶上来,横着堵住去路。这只大狗足有半米高,体长接近一米。它突然横在人行道上,笔者猝不及防,吓得大叫一声。狗主人轻声对狗说了句什么,扬长而去。

被一只大狗惊吓,笔者着实气愤难耐。狗虽不会说人话,不会向人道歉,就连狗的主人也装聋作哑,竟像没事一样径直走了。走出去十几步,一只小点的狗凑上去,那条大狗便原地兜着圈子,狗主人连同那两只狗,一起霸占了人行道。

在公共场所遭遇吓人的宠物狗,这的确不是什么令人愉快的经历。不但谈不上愉快,甚至还让人惊恐不已。夏日时节,宠物们出门遛弯的,越发多了。这些日子,笔者夜晚在小区跑步,每每见狗主人三两成群,身着睡衣,怀抱小狗,地上三四只狗在追逐转圈。

因为院子太小,笔者每隔七八分钟就跑一圈,每跑一圈就必须与那一团乱转的宠物们遭遇一次。每到这时,笔者最慌的就是怕踩到那些“儿子”或者“乖乖”。至于自身是不是有被咬伤的风险,倒是次要了。因为,大家都知道,有些人拿宠物当孩子来养,万一宠物受了伤,对方真是惹不起这个麻烦。

所以,我们在自家小区内,在市区大马路的人行道上,俨然成了弱势群体。那些宠物们,反倒可以自由奔跑追逐,很多都不戴嘴套和绳子。

前几日,笔者去外地与同学聚会。从她家下楼时,楼道里一只狗在狂叫,我们都吓得不敢往下走,等狗离开我们才下楼。同学告诉我,她的先生就曾被邻居的狗咬伤过,事前邻居抱着狗,一个劲地说自家宝贝很乖、不咬人的,叫他们不要害怕。结果,同学的先生信了。不成想刚走几步,那只狗就挣脱主人怀抱,扑上去把他的腿咬伤了。

最让人气恼的是,同学先生被邻居狗咬伤后,狗主人不肯赔疫苗费,而是叫笔者同学的先生自己刷医保卡。这样无理的要求,当然被拒绝了。

写到这里,笔者最想探讨的话题是:宠物与人,到底谁重要?

当然,你可以说,这是个伪命题。因为,世界上有不同的人,他们喜欢的爱的东西不一样,因此有人爱狗,有人爱猫,有人爱老鼠,还有人爱大米。每个人,对宠物,都有喜欢或不喜欢的自由,也有喜欢或不喜欢的权利。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养狗者养猫者养鸟者,都是个人自由,都是正当权利。笔者不喜欢狗,并不代表别人不能喜欢。这个道理,我们都懂。

所以,6月20日笔者在《台州晚报》读到玉环一对夫妻3年收养800余只流浪猫狗的新闻时,对这种充满爱心的举动,充满感佩之情。毕竟,人有爱心是善事。能为流浪的猫狗做点事,也体现了人之为人的伟大。

但是,当宠物有主人,且主人纵容宠物在小区四处追逐、在人行道到处转悠,甚至在公共场所撒尿大便,这样的骄纵是否过分了呢?对宠物的过度爱,就是对其他人的权利的侵害。且不说宠物到处便溺侵害了他人享受洁净环境的权利,单是潜在的宠物伤人风险,就是一种可怕的灾难。

人是社会性的动物。没有谁,是一座孤立的岛屿。尤其是对于城市人来说,一个小区,往往住户上千,少说也有三四千口人。高楼林立之下,公共空间有限,绿地和人行道,应该首先保障人的需要。将宠物散养在小区内,不加任何束缚,首先就犯了“宠物第一”的病,更有甚者,患的是“我的宠物第一”的病。持这种态度者,把人的权利放在了后面,委实是错得不轻。

当然,宠物并非不重要,关键是饲养者以怎样的态度对待它。小区里不是不可以遛狗,文明规约里不是说了吗?遛狗要在限定的时间段,要给狗拴绳子、戴嘴套,狗主人还要及时清理狗粪便。至于猫,似乎每晚出来遛的很少,当然问题也不那么严重,此处不需要啰嗦了。

自由和权利,都是有限度的。宠物诚可贵,人权价更高。笔者不想谈什么高大上的理论,只是想给养宠物者提个醒:你的宠物,你怎么宠都不为过,但千万别把它看得比人更重要,因为人也需要自由和安全。

你遛你的狗。我跑我的步。你别让你的狗妨碍我,我也不必担心踩了你的狗。这样,最好。

责任编辑:余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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