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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里有死老鼠?食品安全问题缘何维权难

2018-06-11 17:31:15  来源:365体育官方中文版-台州晚报   作者:章韵

说到王老吉凉茶,可谓是家喻户晓,且已走进了千家万户的餐桌。可日前,临海涌泉新前塘村的冯女士向本报记者投诉称,她家3岁小朋友喝了一罐王老吉后,引发了手足口病,反复发烧。

“王老吉里居然有只死老鼠,这么大的品牌,怎么能生产出这么品质不靠谱的凉茶。”冯女士说。

“喝了问题王老吉,3岁小女孩反复发烧”

冯女士告诉记者,差不多一个月前,她在临海涌泉灵泉路204号的明诚批发部买了一箱王老吉。几天后,姐姐带着3岁的小孙女来家里做客,家里办了一次家宴,饮料便是那箱王老吉。

“小女孩喝了几口王老吉后,就说喝不出来了,姐姐便说找根吸管来给她吸,我便去找吸管了,但没找到。所以就准备把王老吉倒到碗里给小孙女喝。”冯女士说,谁知,这一倒倒出了一大块不知名的东西,“看上去就是一只死老鼠,这么大块的东西,喝的时候,肯定会堵住瓶口,所以喝不出来。”

冯女士说,本来王老吉坏了,也是小事,换一罐就算了,但她想不到的是,小女孩喝了这罐王老吉之后,开始发烧,随后又出现了手足口病,反复发烧。“到目前,孩子的医疗费已经花了近2000元,孩子也几经折腾。”

冯女士认为,小女孩的体质平时挺好的,这罐有质量问题的王老吉是导致她患手足口病及发烧的罪魁祸首。为此,她找明诚批发部讨要说法。“对方说赔给我两箱王老吉,这么轻描淡写就想把这个事处理了,我不可能接受。”冯女士说。

消费者索赔1.2万元,市场监管部门几次协调均失败

冯女士说,因为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她便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几天后,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洋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积极帮助调解,但最终也未调解成功。

日前,记者联系到大洋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陈佳晨。陈佳晨告诉记者,受理投诉后,他们曾几次进行调解,均未调解成功。“我们到现场时,离事发时间已有一两个星期。消费者提供的王老吉中,里边有异物,且有浓而刺激的味道,但应该不是消费者所说的死老鼠。”陈佳晨说,在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解之前,消费者已经和销售方及王老吉厂方有过调解,但双方一直协商不下。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解后,消费者一开始没有提出明确的索赔,后来才列出了一张清单,提出了1.2万元的索赔,商家不接受。“商家不接受的原因主要是,造成这罐王老吉质量问题的原因不明确,到底是出厂前的原因,还是出厂后在各个运输环节因磕碰造成包装损坏,从而导致质量问题。此外,商家也曾提出,如何能保证消费者打开这罐王老吉时就是有结块的状态,所以几次调解均已失败告终。”

陈佳晨说,事情发生之后,大洋市场监督管理所的工作人员对此事展开了调查。调查后发现,消费者所提供的这罐王老吉,与这箱中其它王老吉的生产批次和生产厂家都不一样。“这让我们非常费解。后来厂方对此给出了回复,说有可能是原先整箱的王老吉中,有一罐损坏,经销商重新进行了调换补充,才导致生产批次和生产厂家不同。”

“鉴于目前原因无法确定,我们市场监管部门也无法对此事进行立案查处。”陈佳晨说。

王老吉厂方:已向市场监管部门递交产品检测报告,还需进一步核实

6月7日,记者联系到王老吉的区域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此事他已交由其他相关工作人员来处理。6月8日下午,记者接到王老吉负责华东地区相关工作的工作人员的电话。该工作人员表示,针对冯女士的投诉,目前,王老吉厂方已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相关的产品检测报告,但对于消费者索赔之事,公司还在进一步商榷中。“大家都知道,王老吉是草本凉茶,有点沉淀物是正常的,而且我们的检测报告都是合格的。”该工作人员说。

记者问:“消费者提供的王老吉中异物比较大块,不像是草本的沉淀物,你是否已经看到过这罐问题王老吉的实物或者是照片?”

该工作人员表示,他并没有看到过实物和照片,此事还需要进一步核实。

对于两次调解失败,冯女士感到很气愤。“要是王老吉质量没问题,我们消费者好好地怎么会找商家讨说法?现在出了问题,王老吉不但不承担责任,反而还怀疑我们弄虚作假,这是何道理?”冯女士表示,她不在乎王老吉最后会赔偿给她多少钱,但一定会维权到底。

食品安全问题缘何屡次遭遇维权难?

此前,本报也报道了临海的陈先生购买了一桶质量有问题的康师傅方便面,想要维权时,也几经折腾。销售方推给厂方,厂方一度联系不上,联系上之后,厂方又说问过厂里的法务,最多以一赔十。最后,也是在大洋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的调解下,销售方赔偿了陈先生500元。

那么,缘何消费者在遭遇食品安全问题时,屡次出现维权难呢?昨日,记者咨询浙江易特纳律师事务所律师卢俊。卢俊告诉记者,新《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然而有统计表明,新《食品安全法》自颁布实施以来,它的十倍赔偿条款实际上发挥的作用并没有预期的好,实际上原告胜诉率是比较低的,大致为30%左右,有时甚至更低。”卢俊说,导致消费者索赔艰难的原因,主要有三个:

第一,商家会用各种理由,甚至以消费者有可能做假为由拒绝赔偿,而消费者手里除了购物小票没有别的证据,而小票往往难以证明问题食品确实购于涉案商家。

第二,鉴定难,维权成本高。在各类产品的维权中,食品维权成本高尤为明显,食用后出现安全问题,要证明食品与健康存在关联也是个技术难题。大部分食品价格不高,投诉成本却高于消费者获得的赔偿,当花几元或几十元买来的商品,可能要花上几百元甚至上千元鉴定费才能得到问题食品鉴定报告时,许多消费者认为“真相要不起”,由此导致索赔缺乏证据。

第三,《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才能10倍索赔,但消费者对销售者是否明知较难举证,导致司法认定较难。

责任编辑:余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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