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朋友之间适当开开玩笑,可以活跃气氛,促进彼此的关系,但是玩笑开过头,可就没那么好玩了。6月11日,椒江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过失致人重伤案件。
今年1月2日上午,罗某和平时一样,在椒江区某塑料托盘厂的车间里忙碌着。忙完一阵后,他拿干活用的气管吹了吹自己身上的灰尘。正在这时,同事熊某走过来,准备把装好的塑料托盘运出去,他开玩笑似的用脚轻轻踢了罗某一下,意思是挡住他了,让罗某挪开点。罗某一时兴起,没多想就把手里的气管往熊某屁股底下塞。
熊某当时想躲,却没躲开,被气管喷中后,他一下子倒在地上,脸色变白,脸上也冒出了冷汗。罗某不知所措,想去扶熊某起来:“你怎么了?”熊某让他不要扶:“别动,气跑肚子里去了,很难受。”眼看情况不对,车间里很多人都围了过来。一个姓陈的主管让罗某打电话报警。不久,民警来到现场带走了罗某,熊某被送到医院救治。
案发后,罗某追悔莫及,他说他平时和熊某打闹惯了,两人互相吹灰尘的时候,也经常拿气管往对方身上乱吹,没想到这次后果会这么严重。据了解,事发时,罗某手里拿着的气管是他工作时用来吹换料机内塑料渣的,管子约小拇指粗细,连着空气压缩机,也就是说吹出来的是高压气体,风力很大。气体冲进熊某肛门内,造成熊某直肠破裂,行腹腔镜探查+开腹直肠部分切除+乙状结肠造瘘术。经鉴定,熊某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开庭前,罗某已替熊某支付医疗费3万多元,并赔偿给他6万元,取得了被害人熊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与同事嬉戏过程中,过失致同事重伤,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罗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系自首;且主动赔偿被害人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予以从轻处罚,遂判处被告人罗某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