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肃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突出问题,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日前,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6起“不作为、乱作为”受到责任追究的典型问题。
1.椒江区白云街道办事处城建城管办副主任兼“三改一拆”办主任边伟军因对违法建筑处置不力受到责任追究。2015年11月,边伟军在违法建筑处置中未认真审核把关,违规将某违法建筑列为缓拆对象,没有及时进行拆除,导致2016年12月该建筑发生火灾后,影响被困人员疏散逃生。2017年1月,边伟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路桥区路南街道三产办主任陈灵芝因对消防安全工作监管不力受到责任追究。2017年3月,位于路南街道的台州汽配城发生火灾。路南街道三产办对市场监管不到位,对汽配城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陈灵芝作为三产办主任,对此次事故负有责任。2017年3月,陈灵芝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玉环海洋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党支部原书记、副总经理郭慧因对资金结算审核把关不严受到责任追究。郭慧在担任玉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结算中心副主任期间,负责蓄淡围垦工程资金往来的查询、统计等相关工作,因履职不认真、工作不细致,少算已付款,造成严重后果。2017年4月,郭慧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
4.天台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民警周志伟等人因对消防安全排查不力等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7年2月,在县“五类场所”消防安全“查危除患”大行动中,周志伟漏排部分场所,民警蒋陈焕在汇总数据后没有按规定报至县消防大队;县消防大队参谋高志光擅自决定,根据已收台账及原有登记资料进行上报,后被市消安委办暗访督查发现并下发督办通知,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3月,周志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城东派出所所长茅开设和副所长林永华受到诫勉谈话处理;高志光、蒋陈焕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5.仙居县公路管理局路政管理大队城关中队副中队长赵毅、队员吴云华等人因对违法建筑处置不力受到责任追究。2015年4月,仙居某公司在没有办理审批手续、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违章建设,侵占公路红线控制区。赵毅、吴云华对违法建筑只进行了口头制止,没有按照规定责令停建,导致该公司违法建筑顺利完工,并在施工期间发生人员伤亡事故。2017年4 月,赵毅、吴云华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和诫勉谈话处理;县公路管理局副局长兼路政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姚西荣、城关中队中队长赵秋云负领导责任,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和诫勉谈话处理。
6.三门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规划窗口工作人员俞高攀因工作不实受到责任追究。2017年8月,俞高攀在受理某公司行政审批业务过程中,凭个人判断提出图纸修改要求,导致该公司多次提交材料报批,延误了审批时间,与“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不符,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8月,俞高攀受到行政警告处分;三门县住房和建设规划局行政审批科科长朱昌星和总规划师、办公室主任齐建伟负领导责任,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和警示提醒约谈。
通报指出,上述典型问题,有的作风漂浮、工作不实、监管不力,有的消极应付、把关不严、处置不力,有的弄虚作假、虚报数据,背后暴露出的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说明“四风”顽疾根深蒂固,并没有彻底根除,必须坚决予以纠正。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在思想行动上坚决摒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良风气,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各单位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以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重点的整治“四风”专项行动,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有效的措施抓好“四风”整治,坚决打通工作落实和执行过程中的“中梗阻”和“最后一公里”,真正把责任落实到“最后一纳米”,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推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和频度,对作风漂浮、工作不实、消极应付、推诿扯皮、弄虚作假、表面文章、脱离群众、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从严从快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严肃问责,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以及有责不问、问责不严的,都要实行“一案双查”,持续释放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切实解决责任落实中的“宽松软”问题,营造风清气正、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