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对口支援新疆建设兵团农一师阿拉尔市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 |
2011-08-03 18:03:23 来源: | |
|
????(暂 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对口支援项目的顺利实施,有效地保障项目实施的进度、质量和投资,确保援建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根据《浙江省对口支援新疆阿克苏地区指挥部财务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援疆资金管理的意见》和《台州市对口支援新疆建设兵团农一师阿拉尔市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指援建项目是指符合国家、省、市对口支援有关规定,经相关部门批准,列入对口支援年度实施计划,使用台州市对口支援新疆建设兵团农一师阿拉尔市建设资金的项目。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指资金是指台州市对口支援新疆建设兵团农一师阿拉尔市建设资金(以下简称援疆资金),由台州市财政局按照上级规定负责筹集。台州市对口支援新疆建设兵团农一师阿拉尔市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使用计划《台州市对口支援新疆建设兵团农一师阿拉尔市项目进度及资金使用计划表》向台州市财政局提出资金领用申请。 ????第四条?援建资金拨付管理工作由指挥部负责。指挥部按照“按项目计划、按资金预算、按基本程序、按工程进度、按审计结果”原则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第二章?项目前期资金拨付 ????第五条?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设计、水保环评等前期工作的费用的支付,应根据工作进度,按照合同约定由服务单位填报《工程其他费用支付申请表》,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支付。 ????第三章?全额出资类项目资金拨付 ????第六条?全额出资类工程资金拨付审批程序 ????1、施工单位填报《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附文字说明。申请表一式六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管理单位、农一师阿拉尔市援疆办、指挥部规划建设组、指挥部资金管理组各一份; ????2、工程监理、建设管理单位、农一师阿拉尔市援疆办分别审核并签署意见; ????3、指挥部规划建设组根据合同、工程进度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资金管理组根据资金拨付情况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报指挥部分管领导审核、指挥长审定; ????4、指挥部资金管理组根据审定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和发票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并进行相应的财务处理。 ????第七条?全额出资类工程资金拨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按合同价的20%支付预付款; ????2、工程按进度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必须将本期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书面报告送交指挥部规划建设组,审核后,指挥部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当期工程款得60%。 ????3、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后进度款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价款结算审定(竣工决算审定)后付至结算价的95%,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通过质量检查合格后,费用全部结清。 ????4、对因工程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等引起合同价款发生变化,支付依据仍按原合同价款执行,其余等待价款结算审定后一并支付。 ????第八条?监理费根据合同按进度拨付。监理单位应填报《工程其他费用支付申请表》,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监理费的拨付原则上按如下方式: ????工程正式开工后两周内支付30%;工程进度达一半时支付30%;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完整监理资料后,支付30%;竣工决算审定后支付10%。 ????第九条?对于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购置的全额出资类的基本建设项目,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拨付项目资金。 ????第四章?资金补助类项目资金拨付 ????第十条?资金补助类工程资金拨付审批程序 ????1、农一师财务局按照工程进度和配套资金到位情况向指挥部提出用款计划,指挥部规划建设组根据合同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资金管理组根据资金拨付情况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报指挥部分管领导审核、指挥长审定。 ????2、农一师财务局要对援疆资金单独开设专户存储,制定完善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工程进度和配套资金到位情况管理,按期向指挥部报送资金报表。 ????3、指挥部资金管理组根据审定的《补助资金支付申请表》拨付给农一师财务局。 ????第十一条?资金补助类项目资金拨付方式 ????资金补助类项目资金拨付方式参照第七条规定,按比例按进度拨付。 ????第五章?物资设备器材类项目资金拨付 ????第十二条?物资设备器材类项目资金拨付审批程序 ????1、申请单位(设备提供方)填报《设备援助资金支付申请表》,并附文字说明。申请表一式五份,申请单位、项目实施单位、农一师阿拉尔市援疆办、指挥部规划建设组、指挥部资金管理组各一份; ????2、项目实施单位、农一师阿拉尔市援疆办分别审核并签署意见; ????3、指挥部规划建设组根据合同、工程进度等情况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资金管理组根据资金拨付情况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报指挥部分管领导审核、指挥长审定; ????4、指挥部资金管理组根据审定的《设备援助资金支付申请表》、设备采购清单和发票直接支付给设备提供单位。 ????第十三条?物资设备器材类项目资金拨付方式 ????1、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进行购置的项目,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拨付项目资金。 ????2、如该项目未经政府采购,其资金拨付方式参照上款执行。 ????第六章?智力援助类项目资金拨付 ????第十四条?智力援助类项目资金拨付审批程序 ????1、项目实施单位填报《智力援助资金支付申请表》,并附相关文字材料说明。申请表一式五份,项目实施单位、农一师阿拉尔市援疆办、指挥部规划建设组、指挥部资金管理组各一份; ????2、农一师党委组织部、农一师阿拉尔市援疆办审核并签署意见; ????3、指挥部智力支持组、资金管理组根据合同、进度和资金拨付等情况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报指挥部分管领导审核、指挥长审定; ????4、指挥部资金管理组根据审定的《智力援助资金支付申请表》、费用清单和合法票据支付给项目实施单位,并进行相应的财务处理。 ????第十五条?智力援助类项目资金拨付方式 ????1、全额投资智力援助项目的实施签订有实施合同的,相应的费用根据合同约定进行拨付。 ????2、未签订合同的全额投资智力援助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经农一师党委组织部和农一师拉尔市援疆办审核后报指挥部,经指挥部审定后,按实施方案及预算拨付。原则上预付款的比例不超过预算的60%。 ????在项目实施完毕后,由实施单位财务进行支出核算,填写《智力援助项目资金核算表》并提供实际费用凭据,作为《智力援助资金支付申请表》的附件报台州市援疆指挥部资金管理组审核。项目费用核定后指挥部将余额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 ????3、资金补助类的智力援助项目,原则上不进行资金预拨,待项目完成后再一次性拨付。拨付程序参照全额投资类智力援助项目执行。 ????第七章??项目决算 ????第十六条?全额出资类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审计及竣工财务审查由台州市审计局组织实施。补助类援建项目的工程价款结算及竣工财务决算由农一师阿拉尔市有关部门负责审核,经指挥部报台州市财政部门审定。 ????第十七条?指挥部援建资金使用和管理接受台州市审计、财政和监察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援建资金的安全使用和规范管理。 ????第八章??其?他 ????第十八条?指挥部建立援建资金专用账户,专款专用。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同时建立拨付台账制度。 ????第十九条?本实施细则未尽事项按照国家、浙江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州市和农一师阿拉尔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本实施细则由指挥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实施细则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
刘锦萍 |